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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找人哪”!“太黑了”!
“找人哪”。这是我经常听到的一句话;“太黑了”!这也是我经常听到的一句话。前几天,我的一个当镇长的朋友找到我,当然是因为哥们有了麻烦。我们免不了杯盘交错。席间他问我:“你说普法普到几五了?你看效果怎么样?”。
“我哪知道普法普到几五了,普法一般不往我这普。我问你一个问题吧,你今天来找我,是来找人呢还是找律师?答案就在找人和找律师两者之间,你自己判断吧”。我说。他想了想后颇有感慨地说:“普法普了几个轮回了,怎么就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效果呢?你别不高兴,我今天来找你之前,心里想的第一个念头可真就是找人,可不是找律师,尽管你是律师”。
“我也不怕你不高兴,你要是有人可找,肯定不会来找我这个当律师的哥们。肯定是其他哥们实在帮不上你了,才轮到我出马,对吧?”。听了我的话,他会意地笑了,笑得很苦涩。
我提出这个问题,决没有埋没或者否认普法成就的意思。只是想说,我们的政府花了那么大的人力、物力、财力普法,也着实让人们有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的法律意识,但是,我们的政府却一直没有把也不排除不想把一个应有的法律环境、法律秩序和本属于人民的权力交给人民。
普法是普了,但是,规避法律的权力滥用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严重了,都更加猖獗了。老百姓总是和我说,“找人”哪有白找的,少则一个农民一年的血汗钱,多则卖房子卖地倾家荡产。我们的百姓难道真的就那么不会过日子?真的就愿意花那“找人”的冤枉钱?绝对不是,实在是事出无奈呀!
有些人看律师服务收费眼红了,心里失衡了!你失什么衡!?你心里不平衡,我心里就平衡吗!?办一个案件,律师是要收取少则2-3千元,多则万巴千元的律师代理费的,这很多吗?我看未必!当我的当事人把几万元奉献给“人”的时候,难道不是对律师的变相嘲弄和对权力的讽刺吗?我心里就好受嘛!
“找人哪”这是老百姓事前常说的一句话,你知道老百姓事后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?也是很简单的一句话:“太黑了”!律师还没有无耻到那个程度,凭一个律师的职业良心我还能断定出,律师决不是老百姓所说的黑“人”。
找人苦,不找人更苦,找不找人都是百姓苦!这可是恶性循环哪!我奉劝我们的百姓兄弟,不要再去找“人”了。你喂肥了硕鼠,它是不咬你了,但他最终还是要咬人的呀;还是平下心来等待政府把权力交给人民吧。我也奉劝老百姓要找的那些“人”,如果你的“权力饥渴”一直在煎熬着你,折磨着
你觉得光拿老百姓的俸禄还不够,你总想在老百姓身上再咬一口,医治这种痛苦的最好方法是把权利还给人民。
我担心老百姓遇事就说“找人哪”,我更担心老百姓完事就说“太黑了”。人从其本质上说,是在阳光下长大的,对黑的忍耐是有限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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